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6個正科級機構。其職責如下:
1、人事秘書科
負責中心的人事、行政、勞資、文秘、檔案、計生、工青婦、安全、紀檢監察、宣傳教育、信息策劃、物業管理、組織協調、后勤服務以及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資金管理科
負責擬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封存等情況及財務核算的具體管理工作;對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單位進行催繳、追繳;協調受委托銀行按規定辦理委托住房公積金的存放和資金劃轉工作;審核審批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
3、提取管理科
負責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審核審批;對中心下轄各管理部的提取業務進行指導;對提取檔案資料進行整理移交和協調受委托銀行承辦提取業務。
4、信貸管理科
負責擬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協調受托銀行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調查、審核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追還及無法償還貸款職工個人抵押物的處理;負責貸款檔案資料的整理、裝訂、管理,并對抵押物進行跟蹤調查,以及其他有關方面的管理工作。
5、稽查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普法教育;負責擬訂中心內部審計、稽核工作計劃及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對本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執法檢查;負責受托銀行承辦公積金業務的檢查和考核工作;對不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逾期不繳或少繳或挪用住房公積金等違反政策法規的行為實施稽核、處罰;受理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個人的檢舉、投訴、控告;稽查有關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行為。
6、網絡管理科
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化管理系統、中心網站及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的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擬訂住房公積金信息化管理系統應急預案及落實數據災備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信息的上傳和報送工作;負責系統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網絡信息的收集、保存工作。
二、派出機構及職責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茂南、信宜、高州、化州、電白設立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作為市中心的派出機構,名稱分別為“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茂南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信宜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高州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化州管理部”、“茂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白管理部”。管理部為正科級建制,其業務、經費、人員歸屬市中心統一管理。